为全面贯彻健康中国、健康山东战略,深入落实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〔2019〕49号)《山东省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工作方案》(鲁卫医字〔2025〕19号)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管理的通知》(鲁卫医字〔2024〕26 号)精神,规范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,履行院校社会服务职责,结合社会需求,现面向各医疗机构、相关人员等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项目,现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。
培训对象:正在从事相关医疗护理员工作或拟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
培训内容:医疗护理员
收费标准:980元/人;卫健部门提供培训场地,780元/人。以上费用均不含交通费、食宿费。
监督电话: 0530-4681808(继续教育学院)
菏泽家政职业学院
2025年11月20日